畢業門檻
依本校學則規定,大學部學生需通過「服務學習」、「英語能力」、「資訊能力」、「中文能力」、「運動能力」及「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始得畢業。本系學生應於在學期間內通過專業基本能力檢定,其項目及檢定標準如下:(1) 專業知識能力:必須至少取得一項餐旅領域相關證照,或經系上認可之證照。(2) 實務操作能力(就業競爭力):畢業前應完成本系實習實施細則之規定。完成400 小時的專業實習(含校內外)及實習報告,並通過審查(要通過審查標準rubrics)。(3) 問題解決能力:團隊合作完成一本畢業專題研究報告,並通過審查(要通過審查標準rubrics)。
餐旅管理學系
基本能力 | 檢定標準 |
專業知識能力實務操作能力(就業競爭力)問題解決能力 |
1.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包括校定必修28學分,院必修餐旅組25學分;烘焙组15學分,系必修餐旅組38學分;烘焙组50學分,系選修餐旅組37學分;烘焙组35學分。
2.修四年級體育總學分數,以不超過4 學分為上限;修習教育學程、通識課程(必修12學分以外)、外系課程者其學分另計,不列入畢業學分。
3.通識教育課程在畢業前至少必須修完12學分,課程分「人文」、「社會」、「自然」三個領域,每個領域再分「核心」、「延伸」二類,每個學生在每一領域的每一類至少必須修一門課2學分方得畢業。 4.本課程架構之選修課程及取消擋修規定,可追溯至106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適用。 5.畢業前需完成一門學分學程。 6.【烘焙组】限本校僑委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烘焙科取得結業學分證明書者適用。 |